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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引入医疗机构自愿认证机制
通过了“关于引入医疗组织自愿认证机制”的政府法令。
文件称,自2022年1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引入医疗机构自愿认证机制。卫生部被认为是医疗保健领域医疗机构认证和专家认证的授权政府机构。
决议还批准了医疗机构自愿认可公共服务提供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医疗机构资质认定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自我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录入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信息系统;
- 全面的现场评估;
- 检查控制。
为了获得认证,医疗组织通过以下方式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
- 公共服务中心;
- 交互式政府服务的单一门户(EPIGU)。
申请附有 2 倍 BRV(446,000 苏姆)费用的收据。
医疗机构在决定颁发认可证书时,根据符合认可标准的情况授予以下学位:
- 二级认证——如果标准达到至少 75%;
- 一级认证——如果达到至少 85% 的标准;
- 最高程度的认证 - 符合至少 95% 的标准。
此外,根据该决议,将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开发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