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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正在设立医疗和社会服务机构
12 月 7 日的总统令规定成立医疗和社会服务机构。
根据该文件,医疗和社会服务机构的主要任务和活动领域是:
- 制定和实施统一的医疗和社会救助政策,旨在进一步改善和协调向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医疗和社会服务;
- 制定旨在进一步完善监管框架的提案,旨在建立一个统一的、包罗万象的残疾认定系统;
- 组织和协调医疗和社会机构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医疗和社会服务的活动;
- 组织和协调活动,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假肢和矫形产品以及康复技术手段;
- 医疗和社会检查服务、残疾人康复活动的组织和方法管理和协调。
此外,该机构还将按照卫生部规定的程序,从Muruvvat和Sakhovat寄宿处、国家残疾人康复和假肢中心、地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疗养院和寄宿处移交为战争和退伍军人服务的机构、针对残疾人的共和党专门职业学院、针对医疗和社会专业知识的共和党监察局及其属地部门、针对人口贩运受害者援助的共和党康复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该机构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拥有资产负债表、银行机构账户以及印有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徽图案的印章。
根据该文件,该机构由一名主任领导,主任由内阁任命和解职。主任设一名副主任,由卫生部经内阁同意任命和罢免。
该机构主任与卫生部副部长具有同等地位。
该机构的活动将由国家预算和法律不禁止的其他来源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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