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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正在制定一份由国家出资向民众提供医疗服务的清单
政府令批准了关于制定国家预算所涵盖的医疗保健保障量清单的程序的条例。
乌兹别克斯坦正在制定一份由国家出资向民众提供医疗服务的清单
根据《条例》,该清单每年由卫生部在批准相应财政和规划期间的国家预算参数后15天内制定。
该清单是根据以下医疗类型编制的:
- 紧急医疗护理;
- 有计划的医疗(包括初级保健)护理;
- 专业(包括高科技)医疗服务;
- 姑息医疗。
该清单包括特定类型的医疗服务,包括提供药品、消耗品和医疗产品。
该清单按照各级医疗机构编制,明确了医疗服务的种类和数量。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公民、永久居住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以及应合理要求的外国公民,如果有医疗指征,均有权接受列入清单的医疗服务。
努兹.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