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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承认在监管要求高的国家进行的药品国家注册结果
乌兹别克斯坦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实现在监管要求较高的国家进行的药品国家注册的结果。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签署了一项“关于提高国家药品注册有效性和改善人民对人民的供应的措施”的法令。
文件称,自2018年8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引入在监管要求较高的国家实施的药品国家注册结果认可程序,包括药品(物质)和药品。
对在监管要求高的国家注册的药品注册结果的认可是通过区分负责药品国家注册的外国授权机构和国际组织来进行的,这不会引起对安全性、质量和安全性的怀疑。效率;
须获得药品使用许可证,其国家注册结果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监管要求较高的国家的医疗实践中得到承认;
适用该程序的药品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注册期间无需接受检查,以确定这些资金的安全性、质量和有效性。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卫生部责令在研究国际最佳实践的基础上,修订重大疾病诊断、治疗和临床方案标准,并每季度修订《具有社会意义的药品和医疗产品目录》。
乌兹别克斯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