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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放宽电子签证规范
据旅游发展委员会报道,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 (Shavkat Mirziyoyev) 于 5 月 28 日签署了一项法令,建立了电子签证的新程序。
根据立即生效的法令,电子签证的签发期限为自进入乌兹别克斯坦领土之日起30天或以内,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90天。
在此之前,电子签证只适用于停留时间等于或少于30天且单次入境的签证。如果入境时签证有效期不足30天,在乌兹别克斯坦停留时间不能超过电子签证的有效期。
据报道,此举旨在增加游客的平均停留时间。
此次监管审查是由一月初的一起案件引发的,当时一对瑞士夫妇因旅游签证逾期停留一两天而被禁止出境,引发了公众的强烈抗议。乌兹别克斯坦旅游委员会随后表示,现行规定无法适应现代趋势。
塔什干时报.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