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干国际展览会“医疗保健-TIHE 2026”30周年

28 - 30 四月 2026, 乌兹别克斯坦CAEx / 塔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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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新要求:不间断录像、电子开处方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通过决议批准了一系列防止非法贩运药品的措施。

该文件对药房的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自2020年1月1日起,要求对药品、医疗用品销售过程进行不间断录像并保存一个月。

该程序将成为所有药店的许可要求,但位于农村家庭诊所和农村医疗中心境内的药店除外。

系统地违反此要求(一年内两次或多次)将成为根据既定程序终止许可证的理由。

此外,药房现在必须将有效物质清单中所列药物的配药处方保存一年。同时,医疗机构中,无论何种所有制、所属部门,禁止未按规定方式凭处方向患者开具处方药品。

自2019年12月1日起,列入强效物质清单的部分药品实行科目定量核算,其零售由社会药房以及取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许可储存和销售资格的药房进行。

可以根据内阁下属国家药物管制信息和分析中心为此目的设立的跨部门专家组的建议对此类物质清单进行更改和添加。

总统还指示卫生部会同内务部不断监测非医疗目的药品的消费情况。

两个月内,它被命令向内阁提交一份关于改善违反药品和医疗产品销售规则的行政和刑事责任的法律草案。

该文件还规定在该国引入电子处方开具系统。总统指示确保新系统在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实施。

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塔什干市所有医疗机构和药房(无论所有制形式和部门隶属关系如何)都将强制使用该系统,并从 2022 年 3 月 1 日起逐步在共和国所有地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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